原则上,风湿病患者在患病的急性期、活动期及大量用激素、免疫抑制剂、解热镇痛抗风湿药治疗期间不能怀孕。如合并有心、脑、肾、肝、肺、血液等重要脏器损害时,也不能怀孕。
因为风湿病在治疗中,其药物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胎儿的不断成长会加重母亲心理负担及体力负担,加重风湿病病情,使怀孕越来越困难;如有重要脏器损害者,则会承受不住胎儿成长和分娩过程而给母亲带来生命危险。
女性风湿病 怀孕找准时机
如果风湿病经治疗后,病情缓解和平稳,能够停药3个月至半年以上者;每日用7.5毫克以下强的松治疗能稳定病情的病人可考虑怀孕,但应严密观察孕中病情变化,不要自行减药、停药或加药,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决定是否能够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