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高危人群具有下列特征:
(1)30岁以上的女性,特别是初潮年龄在13岁前,绝经年龄在53岁后,以及行经期、月经周期短者。
(2)在一级亲属(母亲和姐妹)中,有人患乳腺癌者。
(3)婚后不育、生育后不哺乳或很少哺乳者。
(4)患有乳房良性疾病(如乳房囊性增生病、乳房纤维腺瘤、乳房导管内乳头状瘤)者,以及一侧乳腺癌已被切除者。
(5)在乳房扪及肿块或增厚的乳块与月经周期变化无关者。
(6)反复发生乳头溢液或乳头糜烂者。
上述高危因素一般不会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但是,一旦某人有了一种或几种危险因素,就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必须进行有计划的定期防癌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