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听到一个词——性冷淡风。
这个词源于时尚界,Normcore,被各大时尚媒体解读为「故意穿得很单调、毫无特色」,是「一种时尚文化的反叛」。
而在家居装修方面,极简主义是它的核心。它代表着大量黑白灰的使用、克制平淡的设计。
甚至,我们用它来形容一个人的个性。
可在性生活方面,真正的性冷淡又该如何定义呢?
1、性冷淡的定义
性冷淡,也就是性欲低下症(Hypoactive sexual desire disorder,HSDD),指的是个体对性生活没有欲望或者欲望很低。
别误解为无性恋(指持续缺乏性兴趣或对他人缺乏性吸引),二者有本质差距。
无性恋是一种与异性恋类似的身份认同。没有性生活,对他们不会造成困扰(他人异样眼光除外哈)。
性冷淡则会让人产生不少困扰,当困扰达到一定程度,还会被视为一种疾病。
在2013年出版的DSM-5( 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中,它被细分为男性性欲低落障碍症和女性性兴趣/兴奋障碍症两类。
如此划分是因为男女双方在性的表现上存在不同。
对于男性而言,性冷淡指的是个人对性活动的幻想和欲望持续性地不足或缺乏,具体需要由治疗师根据当事人的年纪及文化背景来决定。
对于女性而言,性冷淡的评判标准则更为具体。它的诊断需要综合多种症状:
①对性行为没有或降低兴趣;
②对性幻想没有或降低兴趣;
③没有或降低做性行为,且对性同伴的邀约诱惑无感;
④在75%~100%的性接触后,对性行为没有或降低兴奋感;
⑤对任何内在或外在性暗示(如书面、口语、视觉)没有或降低性趣;
⑥在75%~100%的性接触后,生殖器或非生殖器上没有或降低兴奋感。
评判的标准是这些症状至少出现三种,并符合下列条件:
①以上症状持续至少约6个月;
②因以上症状导致显着苦恼;
③无法以其他心理疾病,重大压力解释之,以及无法归因于物质、药物效应或其他病况。
据了解,女性比男性更加容易出现性冷淡。
《BMJ open》杂志发布了的一篇文章,调查了16~74岁之间的6669名女性与4389名男性。
结果显示,34%的女性出现性冷淡,而男性则只有15%。
看完性冷淡的成因,就能明白为什么男女双方存在这么大的差异了。
2、导致性冷淡的原因
根据患病的时间不同,性冷淡可以分为:后天性(之前性功能正常)和终身性(也就是先天的)两种。
终身性的成因目前没有明确的科学研究,后天性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生理向
慢性病
几乎所有的慢性病都有可能导致性欲降低,因为慢性病会通过影响神经、内分泌,来降低血液中的性激素含量,导致性冷淡。
内分泌影响
女性在某些特殊时期,如更年期、孕期或哺乳期,性激素和荷尔蒙都会有变化,导致性欲降低。
手术
与乳房、yin道、卵巢有关的手术对女性至关重要,因为一方面这些手术会影响性功能,例如性唤起障碍、yin道变得干涩等,另一方面会影响女性的身体外观,让女性变得自卑。
(2)心理向
情感
有些时候,性冷淡只是单纯对某个性伴侣存在。换个人,那就是另一种故事了。说白了就是不够亲密、信任对方,甚至是没那么爱了。
性耻感
性耻感指的是由性引发的负面情绪,例如羞耻感、负罪感、焦虑感。
这种情况下的性冷淡,性欲并没有降低,只是被负面情绪掩盖,让人没有察觉到它而已。
过往不愉快的性经历
过往类似强奸、不愉悦的性生活等,造成了心理阴影。
性欲的自我压抑
这个比较复杂了,指的是「性冷淡可能是一种对性欲的自我压抑」,它可能是「意识用来对抗欲望的一种防御性策略」。
除了上述这些因素,还有外界环境也会造成性欲低下。
因为生活中的琐碎很多,同时在个人/家庭/工作的高压下,大家很难求得一份愉悦的性。
毕竟要满足天时(充足的时间)、地利(舒适的环境)、人和(好的身体状态) ,实在太难了。
3、如何治疗
有些人可能会说,吃春药/伟哥不就行了?这个方法有点危险哦。
伟哥的本质是通过引导血液流向生殖器来帮助和维持男性bo起,也就是延长bo起的时间和强度。
也许一两次还能有帮助,但100次、1000次呢?治标不治本的它,起不到真正的治疗作用。
至于「女用伟哥」氟班色林,它是通过影响大脑中某些化学物质的水平,来影响性欲。
▲图片来源:ALLEN G. BREED
但存在极大的副作用——低血压、昏厥等,这类副作用在喝酒后更为剧烈。药效也仍存在争议,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在中国上市。
如果盲目吃这类药,不仅会加重对性的无感,还会引发永久性bo起障碍等健康问题。
治疗性冷淡,还是得找准病因。
首先需要进行一些身体检查,判断是否由生理因素造成。如果不是就可以找心理咨询师、性治疗师沟通。
他们一般会聚焦于双方的情感关系,同时还会传授如何改善沟通、指导性爱以外的亲密尝试、进行性教育等。
聊到这里,我们再延伸讨论一下,如果对象性冷淡,该如何处理呢?
伴侣性冷淡,该怎么办?
如果双方只是情侣,没有婚姻关系,那就简单多了:
跟对方沟通这种情况,了解一下是ta个人问题还是情感关系的问题。
如果是个人问题,就按照上文的治疗方式,有病治病。
如果是情感问题,要么解决要么分手,干净利落(爱和性的权衡,只有个人能决定)。
婚姻关系内出现性冷淡,这时候讨论的本质是「婚姻关系内,满足对方的性需求是否为义务」。
在法律上,它没有明确的界定。
但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将性暴力包含在家庭暴力里面,也就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说白了,性冷淡的一方不满足伴侣性需求不犯法,但伴侣强迫其发生性行为,一定是家庭暴力。
不过,如果性冷淡真的影响到夫妻感情,也是可以提出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