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生死决斗
15世纪至20世纪,决斗出现在西方社会。决斗就是在达成协议的两个人之间进行搏斗。
按照双方明确或默认的规定,各自配备致命武器,并且是为了荣誉而战。他们会找一些信任的人作为见证人(也有时私下搏斗的)。但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决斗一般由想要决斗的一方发出(挑战者),他多半是为了纠正人们对他的侮辱。
决斗的目的不是为了杀死对手而是得到承认的“满足感”等等。他们自愿冒险也要为恢复自己的荣誉而战。
决斗者会在搏斗时使用剑类武器,但是从18世纪开始,人们改用枪只。为了制作这种最终武器贵族们精心的搜罗手工制作人。
这类犯罪发生后,不管这事是真是假,这名罪犯都会为了得到“满足感”而开一场庆祝会。有人会向他作出些侮辱的手势,比如把手套丢在他面前,用此来暗语“弃甲被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