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与“干爹”实为包养关系 干爹称其为“一生噩梦”
经查明,郭美美1991年出生在湖南益阳一个单亲家庭。其父有诈骗前科,其母长期经营洗浴、桑拿、茶艺等休闲服务,其大姨曾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舅舅曾因贩毒被判刑。郭美美自幼随母亲生活,1996年起先后在广东深圳、湖南益阳等地念书,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花钱进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进修一年,毕业后与他人在北京合租房屋,成为“北漂”一族,主要靠承接小角色和母亲接济生活,直至2010年认识深圳商人王某。
王某,男,46岁,广东省深圳市人,以参股方式投资房地产、基金等领域,是郭美美2011年“红会炫富”事件中的关键人物。因涉嫌刑事犯罪,王某于7月24日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0年8月,我要朋友帮我介绍个女孩玩玩,朋友就介绍了郭美美。郭美美从北京飞到深圳,我为她安排了酒店,第二天我就跟她发生了关系,当时她向我要了3万块钱。那以后,她想要钱了就会从北京飞到深圳找我,我安排食宿并每次给她5万块算是包养费。”王某供述。
“她要求我给她买一辆跑车,说是生日礼物,不买就跟我断,后来我给了她240万,让她自己买的车。”王某承认,“她知道我有老婆孩子,图的就是我的钱,我看上的是她的年轻,我们各有所图而已。”
郭美美供述称,她与王某一起的时候,王某并不想她去拍戏、走演艺圈。“他说你找点事情做比天天没事情干强。”
“当时朋友翁某在北京收购了一个叫中红博爱的公司,我投资500万参了10%股份。”王某供述,该公司正与隶属于中国商业系统的中国商业红十字会商洽开发“中国博爱小站”项目,即购买车辆免费为社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车辆喷涂“红十字”标识,以项目为名招揽广告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