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在“花都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上,潘潇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和反对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证为民掌好权、用好权”。台上频讲反腐台下猛收贿赂。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年底至2011年3月,潘潇在担任花都区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在承揽项目工程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通过提拔任用下属亲信借机敛财。
2008年7月,在“花都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上,潘潇要求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和反对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证为民掌好权、用好权”。台上频讲反腐台下猛收贿赂。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年底至2011年3月,潘潇在担任花都区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在承揽项目工程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通过提拔任用下属亲信借机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