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韩国就有一名初中生因为不堪忍受暴力而自杀。这件事情震动了韩国社会。
施暴的学生当然还是未成年,但韩国的民众却要求政府予以严惩。巨大压力之下,事件最终是如何发展的?
南黎明:按照韩国的法律,因为未满16岁,属于未成年。本来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以前一般这种情况都是要接受一段时间的社会伦理教育就可以出来了,但是因为国民和受害者的家长要求严惩施暴学生的呼声非常高,有史以来首次对未成年学生施以实际刑法处分。施暴的男生是2到3年的刑役,对一所女中的校园暴力事件当中,施暴女生也被判处了1年到2年的实体刑役,韩国的法院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告知社会,今后对于这种校园暴力事件将绝不手软。
全球华语广播网韩国观察员南黎明:韩国学校暴力主要发生在小学高年级和初中,性质越来越恶劣,引发被害学生的自杀事件逐渐在增加。自杀的男孩跳楼前他留下一份4张纸的遗书,遗书的内容主要是写自己被同班的两个男生暴力行为的这种控诉,大大小小的非礼行为就不必说了,比如让他代替去给人买烟等等,灌水、捆绑、夺钱物、强迫吃地上的食物,甚至还强迫对方代替自己在网上玩游戏,给自己挣分。那么学校暴力成为所有家庭关注的问题,事发之后,胆战心惊的父母们纷纷开始送孩子去学习跆拳道和武术,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锻炼孩子的力量和意志,也不至于成为施暴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