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
她称“很受伤”要赔精神损失费
婚礼事件发生后,张玲搬出了陈翔家,两人再无共同生活。其间,双方多次协商离婚事宜,但因分歧没能达成一致。随后,张玲将陈翔告上法庭,提出离婚,并要求陈翔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6万元。
今年5月,此案在芙蓉区法院一审开庭。当天,陈翔没有到庭。
法庭上,张玲说,知道陈翔和别人在原本属于自己的婚礼上结婚后,她整天以泪洗面,“每天都要面对周围人异样的目光,心里很抑郁。”她说,陈翔的行为对自己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
张玲说,自己认识照片中与陈翔结婚的女子,“她在长沙工作,之前我们三个一起吃过饭。”她回忆,当时陈翔介绍了自己是他的女朋友,但饭局中还是能感觉到这个女子与陈翔的关系“比较暧昧”。
说到与陈翔的婚礼,张玲说其实两人做好了结婚的准备,“这是因为他说对婚姻没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