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陈羽凡
2000年,国内知名演唱组合“羽·泉”成员陈羽凡在购买了华普花园的商品房一套,合同中约定在2001年11月交房,而到了2007年,陈羽凡仍然没能入住。2007年12月,北京市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陈羽凡起诉北京中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时,被告方同意退房并返还首付款,但不同意支付利息,原因是陈羽凡没有及时提出退房要求。最终,陈羽凡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双方约定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返还陈羽凡40万元。
4、王小骞
2009年11月,因小区实际绿化率距宣传比例相差甚远,央视主持人王小骞将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绿地缺建造成的损失3500元。王小骞起诉称,2000年,金泰公司在开盘预售新天第家园小区商品房住宅楼时,反复宣称“50%以上社区绿化”和“社区绿化率50%以上”,她听信宣传于次年7月与金泰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以总价99万余元购买了一套136.09平方米的商品房。2007年7月18日,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专业测绘机构进行实地测量,结果显示小区实际绿化率为10.37%,与公司当初的宣传允诺相差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