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近年在中国大陆有愈演愈烈之势。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2005年5月23日,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成功解救一被拐年青女子。
相对于拐卖儿童,被拐卖的妇女的自我拯救能力更强,导致买家会采取更激烈的方式去阻止被拐者逃走,从家暴到监禁。特别是成年女性具有沟通能力,所以除非对其彻底与外界,拐买者所在社区(村庄)或多或少都带有共犯性质。图为2014年3月,未满18岁的刘慧拐卖了要拐卖她的人贩子,一审被判3年,二审判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