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住院费,要证实“摔倒致伤”
据《山东商报》报道,四川一位老太在乌鲁木齐火车站不慎摔倒,之后,她回老家报销住院费,却被告知要开“摔倒证明”。对方的理由是:“这病历上只写了脊柱受伤,手术治疗,没写是怎么造成的。谁能证明你是在火车站摔倒的?”无奈之下,老人再次返回乌鲁木齐,但当地社区无一愿开具此证明。柳州市鱼峰区两位老人也有类似遭遇。这两位老人不慎摔倒住院,想申请补助减免医疗费,但医院称必须由社区开具老人在家中摔倒的证明,才能补助。老人到社区开证明,社区工作人员也很为难,“我们不在现场,没亲眼看到你在家摔倒,如何证明?”
开饭店办执照,要出具“不扰民”证明
据《新京报》报道,2014年9月兰州90后青年小李辞职创业,由于手头资金有限,就在自家的一套房子里开公司。小李去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缺少了“不扰民证明”。追问原因后得知在家开公司,房子的性质就由住宅转变为了经营性场所,需要出具“不扰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