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些男人里其中不乏有几个,真的是真心喜爱我的客人,有一个是一个圆圆的60多岁的老头,我可以负责任得说,我和他是清白的。我那时候还是下海的第二天,我陪了他,当时不知道怎么,也许是缘分,他非常喜欢我,从此,他就经常和朋友来夜总会找我,仅仅唱歌而已,每次唱完,都会给我很多钱。
有时候酒喝不完,他还帮我用身体挡着,让我把酒倒垃圾桶里(那个夜总会潜规则,上的就要喝完,喝不完就让客人存起来,否则客人要退酒,也是给退的,但是要扣小姐一半的小费)。
我和他认识两年时间,已经从小姐和客人,转变为忘年交,甚至可以说,他就和我爸爸一样。他深刻相信我是个好女孩,因为生活所迫导致做这一行,并且,他深刻相信我,只是陪客人唱歌而已。因为他相信我,不是那种出卖身体的女孩(我时常感到内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