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就有这么一起案件,一名18岁的保姆Mary-EllenMooney承认曾两次引诱13岁男孩和她发生性关系。
Mooney告诉英国白金汉郡法庭,当时她正和男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着看着她开始对男孩进行性暗示,用手引导他触摸她的下半身。奇怪的是,在法庭上Mooney被描述为“一位品行良好的年轻女性”。
为什么这些看起来理智、受人尊敬且受过良好教育的女人成为性侵案罪犯?她们的行为可不是因为不懂法。
35岁的助教HelenTurnbull
HelenTurnbull是一个35岁的助教,她给一个16岁男生发自己只穿内裤的半裸照,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她承认与男孩接吻,但认为那是她应得的“小费”,为此她获得4个月缓刑并被记录在案。虽然她也涉嫌与男孩发生性关系,但法庭并未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