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穿裙子的讲究
清朝时,红色的裙子不是每个女人都能穿的。“红裙子要夫妇双全才可以穿。若是一个孀妇,不许穿红裙,而且永远不许穿红裙”。而具体到一家之内,“惟正室可以穿红裙,姨太太不许穿红裙,即使是她的儿子已是科甲发达做了大官”。
凌迟
明朝太监刘瑾,被判凌迟3357刀,分三天割完:刽子手先从其胸脯割10刀,然后对着他大声吆喝,怕他昏过去,等醒过来,再割10刀,如此反复。第二天,刘瑾熬不住气绝身亡。第三天继续割尸,直到割足3357刀。行刑完毕,割下的小肉块被受过其害的人家抢着买下,吃掉,一文钱一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