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鄂伦春族 (è lún chūn zú)
“鄂 伦春”是民族自称,其含义有两种解释,一是 “住在山岭上的人们”,二是“使用驯鹿的人们”。清朝以前,人们一般把鄂伦春族称为“索伦部”、“打牲部”或“使鹿部”。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鄂伦春族。 每年的6月18日是鄂伦春民族传统的节日--篝火节。这一天,鄂伦春人都要点燃篝火,欢歌舞蹈,欢庆自己民族的节日。腊月二十三也有送火神上天的习俗。鄂 伦春的先人们和火结下了不解之缘,对火有着特殊的感情,对篝火无比亲近。
16、赫哲族 (hè zhé zú)
赫 哲族的先民自古在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繁衍生息。历史上曾有“黑斤”、“黑真”、“赫真”、“奇楞”、“赫哲” 等不同名称。新中国成立后,统一族名为赫哲,意为居住在“东方”及江“下游”的人们。河灯节是赫哲族的民间传统节日,世世代代靠捕鱼为生的赫哲人,年年都 在农历的7月15放河灯、祭河神,以此来祈祷、祝福族人平安、捕鱼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