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骑车经过男子不是群众而是同伙
经初步查明,1月4日晚,赵某良、梁某刚、黎某全等三名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联系,商定第二天外出抢劫作案。5日上午7时许,梁某刚驾驶一辆女装摩托车,搭载赵某良、黎某全从租住的出租屋出发,随机寻找作案目标。
上午8时20分许,在行至东莞寮步镇凫山村沙井坑路段时,发现独自一人行走的女事主黄某,于是对其实施抢劫,抢走黄某iPhone6手机1台、现金50多元、银行卡3张、身份证1张、机动车驾驶证1本。其间,梁某刚还逆向驾驶摩托车经过现场,并在附近接应赵某良、黎某全逃跑。目前,警方已缴获作案摩托车及之前案件中抢得的手机1台。
“这个梁某刚就是之前有媒体报道的在事发过程中骑车经过该路段,目睹了黄小姐被抢一幕,但冷漠离去的男子。事实上,他不是冷漠的群众,而是抢匪的同伙,是负责接应的。事发当时并没有直接的目击者。”办案民警说,这三名嫌疑人都是吸毒人员,并且是惯犯,他们已对去年12月25日大朗镇的抢劫案和今年1月5日抢劫黄小姐的案子供认不讳。
目前,赵某良、梁某刚、黎某全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