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理过程中,小敏与小薇(其他人另案处理)均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分别赔偿小金2500元。法院审理认为,小薇与小敏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但因二人为未成年人且是初犯,最终判处她们拘役3个月,缓刑1年。
法官提醒,私力救济一般发生在弱者寻求救济、公权力(如寻求报警)救济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迫不得已采取的一种适当的救济方式。
本案当事人小敏与小薇完全可以通过报警方法救济自己的财产权,要求公安机关出面解决,向小金讨要被盗财物,可她们却采取限制他人自由、非法拘禁的方式以恶治恶,并触犯法律,其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