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漳浦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发布通报:2016年4月7日晚9时28分左右,漳浦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富丽小区保安被一个女的殴打。接报后,漳浦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绥安派出所出警处置。经现场调查,发现殴打富丽小区保安的是漳浦县公安局女民警张志珍。接到绥安派出所报告后,漳浦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连夜召开会议,决定给予当事女民警张志珍停止执行职务,并由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同时指示绥安派出所要迅速展开调查,及时查清事实,依法做出公正的处理。
对于事发时女子是否饮酒,饮酒是否属在工作期间,漳浦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警方和纪检部门已经展开调查,有情况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