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抚养费牵出4个老婆
陈良涛重婚案,因其前妻之一钱女士儿子的抚养费引发。陈良涛与钱女士离婚后,迟迟不兑现50万元的抚养费,因此在2015年被7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子诉至法院。
法官深究下去,发现除了钱女士之外,还有李女士、赵女士和孙女士都曾与陈良涛登记结婚。
几名受害女子表示,陈良涛在婚前会催促自己尽快结婚生子,但在婚后对家庭与孩子不闻不问,不少花销都是她们们倒贴给陈良涛。
根据四名前妻提供的材料,陈良涛在2008年3月,分别与赵女士和钱女士在北京以及山东进行了结婚登记,婚后,两名妻子几乎同时都给陈良涛生下了孩子,2010年3月,陈良涛与两人先后办理了离婚。
离婚3个月后,也就是2010年6月,陈良涛与孙女士在内蒙古办理了结婚登记,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2012年8月,陈良涛又在河南与李女士在河南进行了结婚登记。
2015年1月,陈良涛先是与李女士离婚,3月又与孙女士办理了离婚。法官表示,陈良涛的行为已经构成两起重婚罪的事实。由于婚姻登记并未联网,因此,陈良涛的重婚行为未被他的任何一个妻子觉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