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试图杀害我”
看看这起荒诞的审判吧。 奥斯陆地方法院法官塞库利克星期三就布雷维克针对国家提出的诉讼作出裁决,支持布雷维克受到“不人道、羞辱性和惩罚性”对待的指称。 被判处21年监禁的布雷维克控诉挪威政府“长期把他单独拘禁”,“每天单独在牢房里要待22—23个小时,不能同其他犯人接触,只能同监狱看守通过一个厚厚的玻璃交流”。 布雷维克的律师还表示,单独监禁导致布雷维克无法学习、交流。这样持续下去,对他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不利:“这不是要减轻对他的惩罚,但也不能老让他孤零零待着,他想跟别的犯人接触。他独自一人待得越久,就越可能受到伤害。”
布雷维克在陈述中,还抱怨挪威警方对他进行了885次的脱衣检查,包括3年前将他转移至希恩监狱后的5次。他很长一段时间夜晚睡觉时每半小时醒来一次,有时候会在有女性警官在场的情况下遭脱衣搜身。
“在过去5年,国家试图杀害我,”布雷维克控诉说,“我不认为有多少人会像我这样忍受这么长时间。”布雷维克还指责挪威政府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中的两个条款:其中一条确保尊重“个人和家庭生活”,以及“通信的自由”;另一条禁止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和惩罚。他还说,监狱给他的食物“要比水刑还难以让人容忍”。他还对只能喝冷咖啡、不准使用润肤液、不准玩电脑游戏感到十分不满。
法官塞库利克认为,布雷维克的待遇明显不同于挪威其他罪犯的待遇,这只能被看成是“一种额外的惩罚”。法官还说,监狱当局也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避免布雷维克由于单独禁闭而受到的损害。 法官最后判决说,“综合布雷维克所受到的种种限制,按照欧洲人权公约,他受到了羞辱性的对待”;不受非人道对待是“民主社会的基本价值”,也适用于“恐怖分子和杀人犯”。法庭判决后,命令挪威政府支付布雷维克的法律费用,计33万挪威克朗(约合4万美元)。挪威政府律师表示,政府对法庭的裁决“感到十分惊讶”,但目前还没有决定是否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