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人们对于抢走自己喜欢的人都会抱有十分怨恨的情绪,甚至有时候会想尽各种方法来报复对方。但是感情这种事不是当事人想怎样就能怎样的,如果贸然动手,不问清情况,反而会造成两败俱伤。
不满18岁的苗苗(化名)因“抢”了她人男友,被六人拳打脚踢,甚至剥光衣服录视频羞辱,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新京报记者今天从通州法院获悉,苗苗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六名打人者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害等共计5万余元。
苗苗诉称,2015年7月的一个傍晚,被告马某打电话约苗苗出来说有事情要谈,地点定在通州区某小区内。见面后,马某就开始谩骂苗苗,后另一被告也来了,不分青红皂白就扇原告耳光,接着另几人也开始对苗苗头部、脸部、肚子、后背拳打脚踢。苗苗几次被打倒在地,实在受不了了,便向小区大门方向跑去,但跑到门口时又被他们揪头发拽了回去。六名被告还将苗苗拉到一个小亭子里,继续施暴。
随后,六人将苗苗上衣扒掉,只剩下内衣,还用手机录视频进行羞辱。直至苗苗被打晕倒在地才停手。当时正赶上下雨,苗苗被雨淋醒,迷迷糊糊回到家中,母亲见状立即将苗苗送到附近医院,经诊断原告为多发软组织损伤,多处挫伤。后经医院诊断原告属重度抑郁焦虑状态。后经司法鉴定原告伤情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