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会经济地位的歧视
(死刑会带来对社会经济地位的歧视)
死刑不仅会使种族歧视愈演愈烈,还会导致对社会经济地位的歧视。还记得对辛普森(O.J.Simpson)的审判吗?那罗伯特.布雷克(Robert blake)呢?这两个赫赫有名的人都被指控犯有谋杀罪和审判。但这两人又被宣布是“无罪的”。他们有什么共同点呢?答案是他们都极其富有。
一个收入丰厚的人在面临审判时可以请最优秀的刑事辩护团队,而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则不能。最终裁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辩护团队的能力,而且聘请一个好律师的费用相当于应对起诉全部的花费。这一事实再次聚焦于美国司法体系的缺陷:无辜的人被起诉,而有罪的人被释放。美联社的鲍勃.厄格罗(Bob Egelko)在1994年据此指出:“死刑与有钱人无关”。许多法律从业人员和资深学者想不出哪个“有钱人”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执行。
一个处于资金来源匮乏的不利状态下的人,在面对起诉该如何应对?死刑公益性组织的一篇文章提及,许多被国家分配作为穷人被告方的辩护律师水平有限,他们不是被吊销律师牌照就是被取消律师资格的,甚至有些案件直接“……指控律师在审判时打瞌睡或者在醉酒的状态下来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