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元末混战
明朝的开国者朱元璋出生微贱,生性残暴。他在生计艰难之际为郭子兴收留、重用,完全借郭子兴而兴,得势后他却忘恩负义。朱元彰的好友杀了都元帅,朱元彰又杀了好友,当上都元帅。1366年,朱元彰救应遭难的皇帝,在龙舟上把皇帝推入长江,建立了明朝。他杀来杀去,才转向驱赶已经势微的蒙古人。
夺得天下后,朱元璋翻脸不认人,“火烧独角楼”,大杀功臣、朝臣,据史书记载,胡惟庸、李善长、蓝玉三案总共杀人十万之多。在位三十年,杀了二十万,基本上将功臣杀光,连毫无二心的幼时放牛娃朋友徐达也不放过,可谓冷酷刻暴到了极点。
朱元璋赐给常遇春美妾,常遇春的元配吃老醋砍掉了美妾的手。朱元璋派人杀了常遇春的元配。她的肋骨被砍成小块弄熟,由朱元璋分发给常遇春及众大臣食用。朱元璋在各州县设有“剥皮亭”,官员一旦被指控贪污,无需审判即被剥皮,悬皮于亭中,以示警戒。他惩治官倒,如空印案、郭桓案,数万人被连累致死。因贪污罪名死于监狱或被判刑的,每年都有数万人。但明王朝最终仍然陷于腐败泥淖而不拔,严嵩的贪污款就相当于好几年的国防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