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大的婚配区域,各有自己的婚配特点。即便是相差12岁以内的第一区域,也不是所有的年龄都是合适的婚配,也有婚姻不幸的事实。经过相关统计,离婚率最高的恰恰就发生在12岁以内这个区域。而另外两个高年龄段婚配区域的离婚率反而很低。从现实来看,低年龄差距者年轻气盛,各不相让,互不服气,互不理解,是导致婚姻不幸的首要因素;再者,因为年轻心性不定,往往发生移情别恋、为所欲为、婚外恋情等情况,也是导致婚因不幸的一个因素;还有,因为他(她)们有年轻的资本,以为爱可以重来,所以不珍惜两人的缘分和既定的婚姻,最终也导致了离婚悲剧的发生;再就是双方经济基础不稳定,工作生活压力太大,导致心理变态或情绪失控,夫妻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不休,最终伤了感情,从而分道扬镳。
相比而言,年龄差距大的夫妻,由于大的一方成熟稳重,心理素质与经济基础都相对较好,而且不易为外情所动,懂得珍惜疼爱,关怀备至,包容忍让,小的一方极受宠爱,生活忧虑较少,容易享受婚姻的幸福,这种幸福感也会感染大的一方,从而感同身受,共享欢乐,所以他们往往生活的很幸福,婚姻不幸率很低。
从传统观念上来看,在中国古代并不十分在乎夫妻的年龄差距。那时主要看是否“门当户对”,所谓的“门当户对”一般是指物质基础而言。我们都知道,旧社会有很多夫妻年龄差距都是比较大的,一般是男大女小,男女在第二个婚配区域的为多数。这是因为受传统观念与命理的影响。现代社会之所以婚龄差距缩小了,从一定意义上看,是由于所谓“破除迷信”,提倡新婚姻观念,和讲究男女平等所致。男女平等本来无可非议,但要是运用到婚配上,就有些“不平等”了。这种看似“年龄平等”的婚姻,有其一定益处,也有其一定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