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新生儿并发症,或需要特殊治疗的婴儿。
3、胎龄小于32周的早产儿,或出生体重小于2000g的新生儿,在足月(37-40周,视婴儿身体健康发育状况而定)后或体重5000g以上游泳较为适宜。
4、皮肤上有破损伤口的婴儿,游泳会加重伤口感染。
5、感染、感冒、发烧、拉肚子、脚易抽筋、身体异常者、免疫系统有问题、呼吸道感染(具传染性)。
6、注射防疫针至少24小时后方可洗澡或游泳。二十四小时之内打过预防针的婴儿不能游泳。
7、湿疹局部有感染或非常严重的不适宜游泳。
8、早产儿不能游泳。参加游泳的新生儿是正常的足月儿,早产儿由于身体各个器官发育还不成熟,不宜游泳。
9、正在患病的婴儿,或是体质非常虚弱的婴儿,不适宜游泳,以免加重病情。
10、身体不好的婴儿不能游泳。身体异常者、免疫系统有问题、呼吸道感染(具传染性)的婴儿。
婴儿游泳注意事项
1、水温要适宜,应保持在26℃至30℃。注水的高度应取决于婴儿的身高,只要婴儿在漂浮时脚部与池底有一定的距离即可。
2、进行婴儿游泳的颈圈一定要做相关安全的检查,如是否漏气、保险按扣是否正常等。另外,还要注意颈圈的大小是否适合婴儿颈部。
3、在将宝宝放入水中的时候,动作一定要轻柔,避免导致宝宝产紧张的情绪。而当宝宝下水后,家长们需要观察宝宝的肤色以及面色情况。
4、游泳之前要先给宝宝喂奶,以保证宝宝的能量供应。要控制宝宝的游泳时间,每次15分钟且每周进行一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