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情深承诺让妻子“留”在家中
1985年,姜茂德和杨会青结婚。1987年,儿子姜春出生。杨会青的贤惠在当地是出了名的。一位江姓村民介绍,杨会青持家有道,从来不会让姜茂德操心,夫妻俩的感情也特别好。
儿子姜春还记得母亲生前与父亲约定的时刻———
“我舍不得你。”去年12月初的一天,杨会青病情加重,她给姜茂德说。
“我也舍不得你。你舍不得我,你就不要死。”姜茂德含泪回答。
“我不死,那你把我留下嘛。”杨会青开玩笑似地说。
“医生都留不下你……不过,你死了后,我把你留在屋里。”姜茂德显得有点严肃。
“你要说话算话,不要骗我。”杨会青说。
把妻子留在屋里,是姜茂德对杨会青的承诺。妻子去世后次日,他就向儿子、儿媳以及亲戚表示,买一口冰棺将杨会青尸体保存在家中。虽然开始也有亲戚反对、劝说,但最后都同意了姜茂德的想法。昨日,姜茂德表示,他准备一直保存杨会青的遗体,直到自己去世,两人安葬在一起。
民政部门:此举违规调查后妥善处理
姜茂德和妻子的故事令人感动,但也引来一些质疑:人去世后,是否可以自行保存遗体呢?
昨日,德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民在火葬区死亡后,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殡仪馆、火葬场或殡葬服务站接运遗体。同时,第十三条规定,正常死亡者的遗体在殡仪馆或火葬场的保存期限,不得超过5日。逾期应经殡葬管理机构批准。“他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得行的,违规了。”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将进一步调查此事,向当事人解释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