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他们要做酒瓶,阿力赶到宾馆,将他们接到了自己的瓶子厂参观。中午吃饭时,章某拿出了一瓶半斤装的“石花典藏霸王醉”.众人喝光瓶中酒后,章某表示就是做这个酒瓶,然后将空瓶留下做样品。
阿力要求提供相关手续。章某和王某便伪造了石花酒厂的委托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交给了阿力。之后,双方口头约定,以5元一个的价格定制15000个裸瓶,制模费1万元。章某当即给了阿力1万元定金。
酒瓶有了着落,章某和王某又到浙江苍南找上家购买酒的外包装。在朋友的介绍下,他们认识了黄某。“我不做酒包装,但我可以找到人做。”黄某说,章某和王某遂预付了1万元定金,与黄某口头谈好了定制500件外包装。
非法牟利数十万元
2014年夏天,阿力在当地请了一辆货车,将做好的酒瓶送到襄阳。章某和王某付了5000元运费,请人将酒瓶卸到他们提前在牛首镇租好的民房里。可是下货到一半时,章某感觉不安全,就安排司机将余下的货拉到王某父亲开设的石料厂仓库存放。
过了一个多月,外包装盒也做好了。黄某请了一名襄阳的货车司机,将500件货送到了王某父亲的石料厂。
之后,章某和王某给酒瓶和酒盒贴上“石花”及“石花霸王醉”商标,又买来开启酒盒的狮子头扣,和固定酒盒的钉子,还有手提扣,钮扣等,将酒瓶与外包装搭配,以每件700元至800元的价格向制造假酒的肖某(另案处理)等人销售。
接着,两人又向黄某购买了500件外包装,搭配酒瓶出售。这1000件假“石花典藏霸王醉”包装,两人共卖得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