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等级制度,那可是相当严格。就拿一家子来说,妻、妾的划分和所享受的权利,可是截然不同。古人认为,妻为正,妾为副。妾的地位永远比妻低一等,所享受到的待遇,更是一落千丈。只有在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上,妾的地位才与正妻相等。
在古代家庭中,虽然妻与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但是,妾对于主子来说近似奴隶,只是对于婢女和仆人来说,妾应该算主子。同时,妾在家庭中的权利也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
首先,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