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要闹到打官司那场面总不会太和谐,但最近在北仑法院有场民间借贷官司,刚要开庭,被告就急匆匆表示不用开庭,钱马上还!接下来,原告也真是奇怪了,说本金拿回来就好,利息不要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开始法官有点愣,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原来,家里都有大龄儿女,原被告这是想当亲家啊!
哥哥借钱跑了
弟弟作为担保人被告
三年前,北仑的老黎借了十万元给做生意的老胡。当时老胡在上海经商的弟弟胡成(化名)作为保证人,在借条上签了字。一晃三年过去,老胡不仅一分钱没有还,连人都找不见了。老黎无奈之下,只好把借款人老胡、保证人胡成告上了法庭。
法院立案受理之后,承办法官拨通了保证人的手机号码,对方确认自己就是胡成,现住在上海,承办法官依据胡成提供的地址向其送达了诉讼材料、开庭传票。胡成在电话里向法官诉苦,“我哥哥做花木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我一共给他担保了30万,现在他生意亏损一走了之,剩下我给他还债了。”胡成还说,自己哥哥也曾经模仿他的笔迹签名,他暂时无法确认本案当中涉及的借条中保证人的名字不是哥哥冒签。眼下之意,不开庭不会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