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查的必要性及经济的角度考虑,正常妊娠检查以两次为好。
第一次检查在妊娠20周左右,重点在于排除畸形。因为这时羊水相对较多,胎儿在宫内有较大的活动空间,做B超有较好的对比度,可以对胎儿从头检查到脚,能清晰地看到胎儿各个器官,特别是四肢易显示。 第二次检查在妊娠后期(28周以后),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羊水状况及胎盘有无异常等,还可以帮助医生确定胎位。 如果妊娠不正常,就需根据病情决定B超检查的次数了。在孕早期(怀孕6周末以前),B超可以帮助诊断是否怀孕,在怀孕8周后可分出胎头、胎体及四肢,至怀孕12周时,可以看到明显的畸形。如有异常情况如流产、死胎、宫外孕、葡萄胎等,B超也能做出诊断。 在孕中期(第13周至27周末),B超主要用于了解胎儿各部位、各器官的发育是否正常,特别是胎儿有无畸形。 在孕晚期(28周以后),除了与怀孕中期相同的检查目的外,侧重于检查胎儿的发育是否正常及有无各种病理情况如胎盘、羊水、脐带的异常等,还可以确定胎位。一般认为,检查肢体的最好时间为中期。 通过B超,可以在产前检测出一些胎儿畸形,以便在产前给予及时处理。 早孕期间接受放射线照射者,也有产生胎儿畸形的可能。如有以上类似情况者,还是应提前检查B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