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导读:作为一个人,不可避免会生病,而孕妇作为一身两命的特殊群体,自然用药需要格外注意,那么孕妇用药对胎儿有什么危害呢?下面久久健康养生为大家总结介绍孕妇用药对胎儿有什么危害,孕妇和孕妇家人都看看吧。
1、胎儿发育
怀孕1-3月是胚胎形成的关键时期,胎儿对致畸因子最敏感,一般来说,怀孕1-3月是禁用一切药物的。
①卵子受精后到18天左右为细胞增殖早期,此期胚胎尚未进行分化,用药的影响不表现为致畸,而是导致胚胎死亡、流产或仍能发育成正常个体。此阶段如果不小心服用了一些药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影响,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
【卵子受精后1周内】这个阶段用药,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一般不受药物影响。
【受精1-2周内】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可能是流产,但不导致畸形。
②卵子受精后3周~3个月(高敏期为妊娠21~35天)是胎儿器官发生期,这一时期胎儿对药物最敏感,可导致各种致畸现象。
【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属致畸高度敏感期,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在这一阶段应该禁用一切药物,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一直在用的药物中,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都不要用了。千万不要以为非处方药安全就轻易使用。
③妊娠3个月至足月为胎儿形成期,这一时期除中枢神经系统或生殖系统可因有害药物致畸,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但可能影响胎儿的生理功能和发育成长。
④孕12周后,药物对胎儿的致畸作用明显减弱,不过胎儿肝脏对药物的解毒功能尚未完善,肾脏的排泄功能也还远不如成人,药物对胎儿依旧有很大的副作用,主要涉及到肝脏及泌尿系统。这个阶段一旦生病了,医生可能会建议服用一些标有“孕妇慎用”字眼的药品,并在服药期间会对孕妇做定期的监测。而对于明确标有“孕妇禁用”字眼的药品,是应避免使用的。
2、胎儿畸形
妊娠前3个月是胎儿器官和脏器的分化时期,最易受药物的影响而产生畸形。
①反应停可引起胎儿肢体、耳、骨骼畸形。
②雌激素、雄激素和孕激素常引起胎儿性发育异常。
③抗癌药氨甲喋呤可致胎儿颅骨和面部畸形、腭裂等。
④氮芥类抗癌药可引起胎儿泌尿生殖系异常、指趾畸形。
⑤抗癫痫药(如苯妥英钠、三甲双酮等)、抗凝药(如华法令)、酒精等均可引起胎儿畸形。
3、胎儿溶血
孕妇临产期使用某些药物,如抗疟药、磺胺类药、硝基呋喃类抗炎药、解热止痛药如氨基比林、大剂量脂溶性维生素K等,可引起部分红细胞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新生儿溶血。
4、胎儿出血
妊娠后期孕妇使用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大剂量的苯巴比妥或长期服用阿斯匹林,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胎。
5、中枢抑制或神经损伤
孕妇妊娠期服用镇静、安定、麻醉、止痛、抗组织胺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可抑制胎儿的神经活动,并改变脑的发育。
产程中给孕妇使用麻醉剂(如乙醚、氯仿等)、镇痛药(如吗啡、度冷丁)、安定药,可引起胎儿中枢神经抑制或神经系统损害,娩出的新生儿出现不吃、不哭、低体温、呼吸抑制或循环衰竭等症状。
6、器官功能损害
①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可导致胎儿永久性耳聋或肾脏损害。
②妊娠5个月后使用四环素可使出生的婴儿以后牙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骨生长障碍。
③抗疟药氯喹可引起胎儿视神经损害、智力障碍和惊厥。
④长期应用氯丙嗪可使婴儿视网膜病变。
⑤抗甲状腺药如硫脲嘧啶、他巴唑、碘剂,可影响胎儿的甲状腺功能,导致死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或胎儿甲状腺肿大,甚至压迫呼吸道引起窒息。
⑥产前应用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循环障碍和灰婴综合征。
孕妇如果生病了,应就医咨询,全面考虑母体与胎儿双方面的需要后,慎重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