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洗澡必知的注意事项(2)
二、选购适当的沐浴用品。
沐浴用品应采用中性、无刺激性、无浓烈香味、具保湿性者为佳,以免伤害准妈妈敏感的肌肤。
因为:
1、万一使用到不适合的沐浴用品,可能会产生皮肤干燥、脱皮,甚至起疹子等过敏现象。
2、若使用香味太过浓烈的沐浴用品,不但刺激性较强,闻起来也会不舒服,容易造成头晕;所以同理可知,浴室内也不要放置芳香剂,因为对孕妇及胎儿都有刺激性,只须将浴室打扫干净、没有异味即可。
三、孕妇洗澡时要注意。
1、水温要有严格限制。
据近代医学研究表明,过高的温度会损害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而且水温越高,持续时间越长,损害越重。因此,水温应控制在38℃以下。另外,孕妇尽量不要去温水池沐浴,避免热水浸没腹部。据临床测定,孕妇体温较正常上升2℃时,就会使胎儿的脑细胞发育停滞;如果上升3℃,则有杀死脑细胞的可能,而且因此形成的脑细胞损害,多为不可逆的永久性的损害,例如有出现胎儿畸形或出生后的智力障碍等问题的可能。
2、沐浴的时间要讲究。
孕妇在进行热水浴时,每次的时间应控制在20分钟以内为佳。由于浴室或浴罩内的空气逐渐减少,温度又较高,供氧相对不足,身在其中沐浴的孕妇很快会出现头昏、眼花、乏力、胸闷等症状。加之热水浴的刺激,会引起全身体表的毛细血管扩张,使孕妇脑部的供血不足。此时,胎儿也会出现缺氧、胎心率加快,甚至可使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受到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