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某对外宣称生产的是“漂白剂”,在厂内被工人称为“大料”。但滕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徐美湖介绍,检测结果显示,里面含的却是硼砂、焦亚硫酸钠和乌洛托品,都是用于腐竹等豆制品生产的最常见的违规添加剂。警方由此判断,沙某生产的所谓“大料”,很可能就是往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
价格不便宜一天最多卖20吨
警方了解到,沙某生产的“大料”,一部分直接销往河南、山东等地的腐竹生产企业和加工黑窝点,另一部分则卖给各地的食品添加剂中间商。根据警方侦查人员掌握的信息,这个生产窝点出货量非常大,最多时仅一天卖出的“大料”就达20吨。
在沙某生产“大料”的现场记者看到,这里的生产条件极其简陋,所谓的“生产”,仅仅是把焦亚硫酸钠、硼砂和乌洛托品等三种化工原料按一定的比例,人工用铁锹简单地搅拌混合在一起而已。在这里进行简单的掺和搅拌后,再包装成四十斤或者八十斤向外销售。据沙某交代,大袋装的每袋40公斤,售价210元左右,小袋20公斤,售价110元左右。尽管价格并不便宜,但由于产品用起来所谓的效果好,销量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