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的化生以营气、津液和肾精作为物质基础,在这些物质本身的生成以及转化为血液的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相应脏腑之气的推动和激发作用,这是血液生成的动力。临床上治疗血虚的病变,常常以补气药配合补血药使用,取得较好疗效,即源于气能生血的理论。
血液的运行有赖于心气、肺气的推动及肝气的舒泄调畅,《血证论.阴阳水火气血论》说:“运血者,即是气。”
气能摄血,是指血液能正常循行于脉中离不开气的固摄作用。气能摄血的主要体现在脾气统血的生理功能之中。
血为气之母,包含血能养气和血能载气两个方面。
血能养气,是指气的充盛及其功能发挥离不开血液的濡养。
血能载气是指气存于血中,依附副血而不致散失,赖血之运载运行全身。
气与津液相对而言,气属阳,津液属阴。气与津液的关系十分相似于气与血的关系,津液的生成、输布和排泄,有赖于气的推动、固摄作用和气的升降出入运动,而气在体内的存在及运动变化也离不开津液的滋润和运载。
津液来源于水谷,饮食水谷经过脾胃运化、小肠分清别浊、大肠主津等一系列脏腑生理活动后,其中精微的液体部分被吸收,生化津液以输布全身。在津液生成的一系列脏腑整理活动中,诸多脏腑之气,尤其脾胃之气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气是津液在体内正常输布运行的动力,津液的输布、排泄等代谢活动离不开气的推动作用和升降出入的运动。如若气虚,推动作用减弱,气化无力进行,或气机郁滞不畅,气化受阻,都可以引起津液的输布、排泄障碍,并形成痰饮、水湿等病理产物,病理上称为“气不行水”,也可以称为“气不化水”。临床上要消除这些病理产物及其产生的病理影响,常常将利水湿、化痰饮的方法与补气、行气法同时并用,所谓“治痰先治气”、“治湿兼理脾”,即使气能行津理论的具体应用。
气的固摄作用可以防止体内津液无故地大量流失,气通过对津液排泄的有节控制,维持着体内津液量的相对恒定。临床上往往采取补气方法以控制津液的过多外泄。
由饮食水谷化生的津液,通过脾脏的升清散精,上输于肺,再经肺之宣降,通调水道,下输于肾和膀胱。津液在输布过程中受到各脏腑阳气的蒸腾温化,可以化生为气,以敷布于脏腑、组织、形体、官窍,促进正常的生理活动。
津液是气运行的载体之一。在血脉之外,气的运行必须依附于津液,否则也会使气漂浮失散而无所归,故说津能载气。
精、血、津液都是液态物质,与气相对而言,其性质均归属于阴。在生理上,精、血、津液三者之间存在着互相化生、互相补充的关系。病理上,三者之间也往往发生互相影响。这种一荣俱荣,一衰俱衰的关系集中地体现于“精血同源”和“津血同源”的理论之中。
精与血的这种化源相同而又相互资生的关系称为精血同源。
精是化生血液的基本物质之一。先、后天之精分藏于脏腑之中,则为脏腑之精。脏腑之精融入血液中,则化为血。
肾藏精,肝藏血,精能生血,血可化精,这种精血之间相互滋生,相互转化的关系即可称为“精血同源”,也可称为“肝肾同源”。
血和津液都由饮食水谷精微所化生,都具有滋润濡养作用,二者之间可以相互滋生,相互转化,这种关系称为“津血同源”。
当饮食水谷射入不足,脾胃功能虚弱,或大汗、大吐、大泻,或严重烧汤伤时,脉外津液不足,不仅不能进入脉内以补充化生血液,脉内的津液成分反而渗出脉外,以图补充津液的亏耗,因此导致血液的亏少,以及血液浓稠,流行不畅的病变。此时不能再用放血或破血疗法,以防血液和津液的进一步耗伤,故《灵枢.营卫生会》说:“夺汗者无血。”若血液亏耗,尤其在失血时,脉中血少,不能化为津液,反而需要脉外津液进入脉中,因而导致津液不足的病变。此时,不能对失血者在使用发汗的治疗方法,以防津液与血液进一步耗竭的恶性后果。
精、气、神三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为用的关系。精可化气,气能生精,精与气之间相互化生;精气生神,精气养神,精与气是神的物质基础,而神又统驭精与气。因此,精、气、神三者之间可分不可离,称为人身“三宝”。
气的运行不息能促进精的化生。只有全身脏腑之气充足,功能正常,才可以运化吸收饮食水谷之精微,于是五脏六腑之精充盈,流注于肾而藏之。
气不但能促进精的化生,而且又能固摄精,是精聚而充盈,不致无故耗损外泄,这是其的固摄作用之体现。人体之精在气的推动激发作用下可化生为气。故精足则气旺,精亏则气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