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丰泽区霞淮花苑经营彭记卤料店的彭某州,先后找黄、叶二人购买过219斤牛百叶。在鲤城区新门市场大为酒店特色菜原料行工作的张某莲,也曾向黄、叶二人购买过黄喉和牛百叶并在店里销售,具体数量无法统计。
在鲤城区百源路黄记卤料店工作的黄某辉,从2014年5月份开始合计向黄、叶二人购买约300斤牛百叶。在丰泽区北峰霞美社区1448号潘山德兴饭店工作的黄某怀,2013年11月份起先后向黄某某购买了几十斤牛百叶等,在去年2月份发现买来的猪筋有异味之后没有再购买。在鲤城区江滨路凯德广场B1-32A味佳煮餐饮店工作的杨某忠,从2013年10月份开始,一年里向黄某某购买了约500斤黄喉。
庭审现场自:称不知有毒自己吃过没事
昨日上午,康某辉及叶某宾被押进法庭受审。
面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康某辉和叶某宾均没太大的异议。康某辉称,实际涉案数额没300万元那么多,自己确实曾经教叶某宾如何用化工原料泡发生鲜品,叶某宾学会后,自己就很少操作了。检方举证证明,小作坊所在的住宅水表显示每个月用水量达上百吨,一般家庭根本不需要用那么多水,这也反证了康某辉在用化工原料浸泡卤料后,得不停地反复冲水。
“我不知道那是有毒有害的。”康某辉辩称,“我自己也吃,没什么事情,曾经把卤料送检,也没检出有害有毒的成分。”
检方认为,康某辉读过初中,不可能不知道不允许在食品中添加氢氧化钠和双氧水,而且案发时查获的片状氢氧化钠包装袋上写明“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
叶某宾则称,自己是康某辉的工人,“他叫我干什么就干什么”。
因涉案证据较多,法院将择日继续审理此案。